首页 > 产品介绍 > 塑料制程立即回收系列 > 固态燃料SRF制粒机&制块机&制棒机ARM系列

固态燃料SRF制粒机&制块机&制棒机ARM系列

人类一年制造约20亿吨的固体废弃物。 随着环保意识抬头,愈来愈多新兴国家对国外垃圾进行管制,「自己的垃圾自己处理」成了各地政府当局首要任务。 为解决垃圾去化的问题,政府大力推行废弃物衍生燃料(RDF),将升级为可回收利用燃料(SRF),又称为固体回收燃料或固体再利用燃料,是一种再生能源,可将合 于规范及比例之木质燃料颗粒或固体再生燃料用于提供工业用锅炉、水泥旋窑、炼钢业熔炉及炼焦炉、专用燃烧发电设备之燃料,但不涵盖废弃物焚化装置。 重新将垃圾视为资源也是绿色燃料能源。

 

工业废弃物


工业废塑胶制粒

橡胶鞋底制粒

PET布制粒

PET布制粒

玻璃布制粒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制块

有机废弃物


枯叶制粒

狼尾草制粒

稻草制粒

稻草制块

咖啡渣压片

 

依照环保署112.01.11版本固体再生燃料制造技术指引与品质规范

一、为利推动废弃物燃料化,提化选用固体再生燃料技术及品质管理,特订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固体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系指以具适燃性之废弃物做为燃料,并须符合附表一燃料品质标准者,亦可称为固体回收燃料或 固体再利用燃料。

三、本规范适用于以非有害适燃性固体废弃物制造SRF之处理厂或再利用机构运作管理,或以自厂非有害适燃性固体废弃物转制SRF,并作为锅炉燃料者。

四、本规范所指称之适燃性废弃物为:
(一) 具可燃性,可直接或经处理后制造为燃料者。 可作为SRF原料之废弃物分类、废弃物名称、适用项目如附表二。
(二) 不包含依相关法规认定为有害事业废弃物或医疗用废塑胶。
(三) 不包含电器废弃物(R-1901~R-1908)、金属制品、灰渣(D-1101~D- 1199)、飞灰固化物(D-2002)、废触媒 (D-1499)、无机性污泥(D-0902)及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之不可燃废弃物。

五、SRF 主要之使用者为工业用锅炉(包含流体化床式锅炉、锅炉蒸汽量13 公吨/小时以上之大型移动床式锅炉,如非属前述型态之工业用锅炉须经主管机关或目的 事业主管机关许可)、水泥旋窑、金属冶炼业熔炉、窑温达摄氏1,300 度以上且长度大于40 公尺之旋转窑高温冶炼设施、专用燃烧发电设备且符合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设置管理办法之废弃 物发电设备,不涵盖废弃物焚化装置。

可作为固体再生燃料原料之废弃物种类

废弃物分类 废弃物名称 适用项目
废塑胶 废树脂 非有害之树脂如黏着剂等(D-0202)。
废塑胶混合物 非属公告应回收或再利用废塑胶或其混合物(D-0299)。
废塑胶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废塑 胶(共通性、内政部)或废塑胶(容器)(交通部、通传会) (R-0201)。 依环保署公告之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方式,家户或其他产生源产出非属应回收废弃物之废塑胶(环保署)。
废塑胶(PET) 公告应回收废弃物(R-0202)。
废塑胶(PE) 公告应回收废弃物(R-0204)。
废塑胶(PP) 公告应回收废弃物(R-0205)。
废塑胶(PS发泡) 公告应回收废弃物(R-0206)。
废塑胶(PS未发泡) 公告应回收废弃物(R-0207)。
废塑胶 (其他塑胶) 公告应回收废弃物(R-0208)。
废生质塑胶 (PLA) 公告应回收废弃物(R-0211)。
废橡胶 废橡胶混合物 非属公告应回收或再利用废橡胶或其混合物(D-0399)。
废橡胶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废橡胶(经济部、内政部)(R-0301)。
废纸 废纸混合物 非属公告应回收或再利用废纸或其混合物(D-0699)。
废纸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废纸(共通性、交通部)(R-0601)。
浆纸纸渣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浆纸、纸渣(经济部)(R-0604)。
废木材 废木材栈板 指废弃之木质栈板(D-0701)。
废木材混合物 非属公告应回收或再利用废木材或其混合物(D-0799)。
废木材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废木材(板、屑)(交通部、内政部)或废木材(板、屑、木质电杆、木质横担或枕木)(经济部、通传会) (R-0701)。
废纤维 废纤维 指废弃之纤维材质废弃物(D-0801)。
废棉屑 指废弃之含棉屑材质废弃物(D-0802)。
废布 指废弃布类废弃物(D-0803)。
废纤维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 指无法分类之废纤维、棉屑、布或其混合物 (D-0899)。
废人造纤维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废人造纤维(经济部)(R-0801)。 依环保署公告之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方式,家户或其他产生源产出之旧衣经分类后之废天然或人造纤维布(环保署)。
纺织残料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纺织残料(经济部)(R-0802)。
污泥 浆纸污泥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浆纸污泥(纸浆、纸及纸制品制造业在废水处理设备产生之污泥)(经济部)(R-0904)。
纺织污泥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纺织污泥(纺织业与塑胶原料制造业及人造纤维制造业于人造纤维制程所产生废水在废水处理设备产生之污泥或生产制程产生之污泥)( 经济部)(R-0906)。
动植物性废弃物 蔗渣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蔗渣( 制糖业在制糖制程产生之蔗渣)(经济部)(R-0102)。
菇类培植废弃包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菇类培植废弃包。 (农委会)(R-2401)
植物性废渣 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可直接再利用之植物性废渣(食品及饮料制造业在生产制程中所产生之植物性废渣,其废渣不得经化学处理,且不得含废水处理之污泥。但依相关法规 认定为有害事业废弃物者,不适用之。)(经济部)(R-0120)
指植物性废弃残渣。 (D-0102)
垃圾 事业活动产生之一般性垃圾 事业活动(含营业活动)所产生与一般垃圾性质相近且非属其他事业废弃物种类之废弃物。 须经机械分选设备(Mechanical Treatment, MT) 或机械生物处理程序(Mechanical Biological Treatment, MBT)分选后之适燃性废弃物,方可作为SRF 原料。 (D-1801)
一般垃圾 依环保署公告之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方式,家户或非事业产生源所产出之一般垃圾(环保署)。 须经机械分选设备(Mechanical Treatment, MT) 或机械生物处理程序(Mechanical Biological Treatment, MBT)分选后之适燃性废弃物,方可作为SRF 原料(H-0001)。
事业员工生活垃圾 依环保署公告之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方式,家户或非事业产生源所产出之一般垃圾以及由事业员工生活所产生之废弃物(环保署)。 须经机械分选设备(Mechanical Treatment, MT) 或机械生物处理程序(Mechanical Biological Treatment, MBT)分选后之适燃性废弃物,方可作为SRF 原料(H-0002)。
注:本表依废弃物性质归纳可作为固体再生燃料原料之废弃物种类。 再利用行为仍应依相关法令规范办理。


生活垃圾回收系统专利

 



永续发展碳管理证书

Sitemap Plastic Granulator Shredder Equipment Single Twin Shaft Shredder Equipment
Plastic Edge Recycling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