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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廢料處理怎麼影響碳足跡?回收、焚化、掩埋的碳排放比較


前言


很多工廠在討論碳排放的時候,焦點放在製程用電、燃料燃燒、或是原料採購,廢料處理的碳排放通常被忽略——因為廢料清運之後就「看不見」了,感覺不像是自己的碳排放問題。

但廢料的最終處理方式對碳足跡的影響不小。更重要的是,隨著品牌客戶對供應鏈碳揭露的要求持續升高,廢料處理方式正在從「成本問題」轉變為「接單門檻」——不是選擇做不做的問題,而是不做就可能失去訂單的問題。

這篇說明廢料回收、焚化、掩埋三種處理方式的碳排放差異、台灣廢棄物處理的碳排放現況、碳足跡的計算方式,以及工廠實際上怎麼透過廢料回收降低碳排放。

三種廢料處理方式的碳排放比較


焚化:碳排放最高


焚化是目前台灣處理事業廢棄物最主要的方式之一。焚化的優點是能大幅減少廢料體積、消滅有害物質,但代價是廢料中的碳在燃燒過程中完全釋放為CO₂。

塑膠廢料的碳排放係數特別高,因為塑膠的含碳量高。以PP為例,每公噸PP廢料焚化產生的CO₂約在2.0到2.8噸之間;PET的碳排放係數略低,每公噸約1.5到2.0噸CO₂。這些數字代表的是直接燃燒釋放的碳,還不包括廢料運輸到焚化廠的交通碳排放。

從碳排放的角度來看,焚化是三種處理方式裡碳排放最高的選項,而且一旦焚化,材料中的碳就完全進入大氣,沒有任何回收再利用的可能。

掩埋:長期碳排放問題


掩埋的即時碳排放通常比焚化低,因為垃圾不會被立刻燃燒。但掩埋會帶來「長期」的碳排放問題:有機廢棄物在缺氧環境中會慢慢分解,並產生甲烷(CH₄)。

甲烷的暖化效應大約是二氧化碳(CO₂)的28倍(以100年來看),因此即使排放量不多,對氣候的影響仍然很大。此外,掩埋場無法完全回收所有甲烷,仍會有部分氣體直接排放到大氣中,進一步加劇暖化。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生質碳(biogenic carbon)的計算方式。木材、紙張等來自生物質的廢料,其碳排放在碳盤查框架下通常與化石碳分開揭露,不直接計入化石碳排放,這是ISO 14064和GHG Protocol的處理原則。如果廢料組成中包含木材或農業廢料,計算碳排放時要確認使用的係數是否有區分生質碳和化石碳。

台灣的掩埋場容量有限,近年來事業廢棄物的掩埋管制越來越嚴格,部分廢料類型已經不允許直接掩埋,必須先經過處理才能入場。

回收:避免排放,而非直接負排放


廢料回收在碳排放上的優勢,在碳盤查框架下應該被理解為「避免排放」而非直接的負碳排放——兩者的概念不同,在Scope核算中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

避免排放的邏輯是:回收廢料製成再生料,讓再生料替代原生料使用,等於避免了原生料生產所需的碳排放。這種減量效果是真實的,但它成立的前提是再生料確實替代了原生料的使用,而不只是增加了市場上的供應量。這個前提在碳足跡計算中稱為「系統邊界假設」,是正式碳盤查裡會被審查的關鍵點。

在這個假設成立的前提下,以PP為例,生產一噸原生PP的碳排放約1.5到2.0噸CO₂e,而回收一噸PP廢料製成再生粒的碳排放約0.3到0.6噸CO₂e。每回收一噸PP廢料,可以避免的碳排放約在1.0到1.7噸CO₂e之間。

把這個數字和焚化相比:同樣一噸PP廢料,焚化釋放約2.0到2.8噸CO₂;回收則可以避免約1.0到1.7噸CO₂e的排放。兩者之間的差距,就是企業選擇回收而非焚化所能貢獻的碳減量。

台灣廢棄物處理的碳排放現況


事業廢棄物的處理結構


台灣的事業廢棄物處理以焚化為主,現已無掩埋了,再利用(回收)的比例近年來雖然持續提升,但不同廢料類型的回收率差異很大。金屬廢料的回收率高,接近90%以上;混合塑膠廢料的回收率相對低,很大一部分仍然進入焚化流程。

碳費對廢料處理的影響


台灣的碳費制度已於2024年正式上路,第一階段針對年碳排放超過2.5萬噸的大型排放源收費。雖然目前廢料焚化的碳排放不是所有企業都需要直接申報,但隨著碳費制度的逐步擴大,廢料處理的碳排放在未來很可能被納入申報範圍。

更直接的影響來自供應鏈。很多大型品牌客戶要求供應商提交包含範疇三(Scope 3)的碳足跡數據,廢料焚化的碳排放屬於範疇一(自有焚化設施)或範疇三(委託外部焚化廠),不管哪種情況,都應該被計入碳足跡報告。

隨著這類要求持續增加,廢料處理方式正在從「成本問題」轉變為「接單門檻」。能夠提出具體廢料回收數據和碳減量說明的供應商,在品牌客戶的稽核中會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反之,無法說明廢料去向和碳排放的供應商,可能面臨被踢出供應鏈的風險。

碳足跡的計算方式與工具


廢料處理碳排放的計算公式


廢料焚化的碳排放計算基本公式:

廢料焚化碳排放(噸CO₂e)= 廢料量(噸)× 廢料碳排放係數(噸CO₂e/噸廢料)

幾種常見廢料的參考係數:

  • PP、PE廢料:約2.0到2.8噸CO₂e/噸
  • ABS廢料:約2.5到3.2噸CO₂e/噸
  • 混合塑膠廢料:約1.8到2.5噸CO₂e/噸
  • 木材、紙張廢料:約1.3到1.8噸CO₂e/噸(生質碳需單獨揭露)

這些數字是參考範圍,正式的碳足跡報告應使用環保署公告的排放係數,或委託專業碳盤查機構確認適用的計算方法。

回收碳減量的簡化計算


對於需要向客戶或ESG報告說明的場合,可以用以下簡化公式估算:

碳減量(tCO₂e)≈

轉移回收量(噸)×(焚化排放係數 + 回收避免排放係數)

舉例:每月將10噸PP廢料從焚化轉為回收,焚化排放係數約2.4、回收避免排放係數約1.3,估算碳減量約37噸CO₂e/月。

這個計算成立的前提是前面提到的系統邊界假設——再生料確實替代了原生料使用。如果只是增加市場供應但沒有實質替代,碳效益的計算在正式盤查中會受到質疑。

常用的碳足跡計算工具


環保署碳足跡計算工具: 台灣環保署提供免費的碳足跡計算平台,適合中小企業做基本的碳盤查,工具中已經內建台灣適用的排放係數。

GHG Protocol: 世界資源研究所(WRI)發布的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是國際上最廣泛使用的碳盤查框架,範疇一、二、三的計算方法都有詳細說明。

ISO 14064: 國際標準組織的溫室氣體盤查標準,需要第三方驗證,適合有ESG報告對外發布需求的企業。

工廠如何透過回收降低碳排放


第一步:釐清廢料的現有處理方式


要降低碳排放,先要知道現在的廢料去哪裡。把工廠所有廢料的處理方式列出來:哪些是委外焚化、哪些是掩埋、哪些已經在回收。目前進入焚化的廢料,是碳排放降低最有潛力的部分。

第二步:評估可回收的廢料比例


不是所有廢料都適合回收,有害廢棄物、嚴重污染的廢料、或是沒有回收市場的材質,可能仍然需要焚化處理。但大多數工業廢料——特別是塑膠、金屬、木材這類有明確回收市場的廢料——都有提高回收比例的空間。

目標是把目前進入焚化流程的廢料,盡可能轉移到回收流程。每轉移一噸,就減少了焚化的碳排放,同時增加了回收的避免排放效益,雙重的碳減量效果。

第三步:建立追蹤記錄


碳排放的數字需要有記錄支撐,才能在ESG報告或客戶稽核時提出。基本的追蹤記錄包括:每月各類廢料的產生量、各類廢料的處理方式(回收/焚化/掩埋)、回收廢料的流向(賣給哪家再生料商)、以及計算碳足跡所使用的係數來源。

記錄不需要一開始就做得很複雜,最基本的版本是一張每月更新的Excel表格。有了這個基礎,後續要做正式的碳盤查報告時,數據收集會容易很多,也不會在客戶稽核時才發現資料不齊。

幾個常見的認知誤區


誤區一:委外清運之後就不是我的碳排放問題


廢料委外清運後,焚化過程的碳排放屬於範疇三的供應鏈排放,在完整的碳足跡計算中仍然屬於企業的碳排放範疇。很多品牌客戶要求供應商計算完整的範疇三排放,廢料焚化的碳排放無法因為委外就迴避計算。

誤區二:回收等於負排放,可以直接在碳盤查中扣除


回收帶來的是「避免排放」,不是可以直接從企業碳排放總量中扣除的負值。在GHG Protocol和ISO 14064的框架下,avoided emissions通常是在碳盤查報告中單獨揭露說明,而不是直接沖抵排放量。這個區別在面對客戶稽核或第三方驗證時很重要。

誤區三:碳足跡計算太複雜,中小企業做不來


基本的廢料碳足跡計算並不複雜,只需要廢料量和排放係數兩個數字。台灣環保署政府機關提供的免費工具已經內建排放係數,中小企業不需要委託外部顧問就能做基本估算。從簡單的Excel記錄開始,逐步建立完整的追蹤系統,比什麼都不做要好很多。

結語


廢料的處理方式選擇,不只是成本問題,也是碳排放問題,更是供應鏈競爭力的問題。回收相比焚化,每噸廢料可以避免的碳排放差距非常顯著,這個差距在ESG報告、供應鏈稽核、以及未來的碳費計算中,都有實際的影響。

從廢料碳足跡的角度出發,工廠降低碳排放最直接的行動是:釐清廢料現有處理方式、把能回收的廢料轉移到回收流程、建立追蹤記錄。這三步不需要大型投資,但能讓你的碳足跡數字有具體改善,也讓你在客戶稽核時有數據可以說話。

碳足跡計算如果需要系統化,建議參考台灣環保署政府機關的碳盤查工具或GHG Protocol框架;廢料回收的財務效益請參考【工廠導入廢料回收能省多少錢?】;循環經濟的整體框架請參考【什麼是循環經濟?工廠廢料怎麼從成本變成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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